[发明专利]一种烟用香精及其制备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10168.7 | 申请日: | 2009-11-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05149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5-12 |
发明(设计)人: | 彭松鹍;蒋克政 | 申请(专利权)人: | 飞嘉创业添加剂(深圳)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1B9/00 | 分类号: | C11B9/00;A24B15/3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凯达知识产权事务所 44256 | 代理人: | 王琦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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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属于烟草添加剂技术领域,涉及一种烟用香料及其制备方法。一种烟用香精,其组分及各组分的百分比(重量百分比)含量为:酸角浸膏4.5%~7.5%;仿茅香浸膏1.5%~4.5%;酸梅浸膏0.5%~1.5%;液体葡萄糖16.5%~19.5%;美拉德反应物4.5%~7.5%;木糖醇(液体)8.5%~11.5%;天然果汁酸5.5%~8.5%;啤酒花酊2.5%~5.5%;烟草B型萃取物2.5%~5.5%;香兰素0.1%~0.5%;丙二醇16%~20%;酒精5%~8%;药味香基4.5%~7.5%;余量为水。所述药味香基包括香紫苏油、菠萝酮、愈创木酚和酒精,其中各组分的含量分别为:20%~30%、20%~30%、20%~30%和10%~40%。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香精 及其 制备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烟用香精,其组分及各组分的百分比(重量百分比)含量为:酸角浸膏 4.5%~7.5%;仿茅香浸膏 1.5%~4.5%;酸梅浸膏 0.5%~1.5%;液体葡萄糖 16.5%~19.5%;美拉德反应物 4.5%~7.5%;木糖醇(液体) 8.5%~11.5%;天然果汁酸 5.5%~8.5%;啤酒花酊 2.5%~5.5%;烟草B型萃取物 2.5%~5.5%;香兰素 0.1%~0.5%;丙二醇 16%~20%;酒精 5%~8%;药味香基 4.5%~7.5%;余量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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