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斜置荧光激发与检测光路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12877.9 | 申请日: | 2009-11-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06432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5-12 |
发明(设计)人: | 王敏;梁秀玲;张万祯;卓金寨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建师范大学 |
主分类号: | G01N21/64 | 分类号: | G01N21/6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50007 福建省福州***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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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斜置荧光激发与检测光路装置,涉及荧光激发与检测装置。装置包括样品室、激发光发生器、荧光检测装置,检测光路朝向样品室横截面边长较宽的一面,并且与该面正交,激发光光束宽度不小于覆盖显微镜物方视场的宽度,其特征在于:激发光发生器斜置于样品室的一侧,激发光发生器的激发光路与荧光检测装置的检测光路呈锐角相交于样品室横截面的中心,并满足以下条件:激发光路与检测光路交角为20~70度,倾斜角度保证激发光不直接进入荧光检测光路,并且保证激发光的反射光不进入荧光检测装置。优点是有效避免激发光透射进入、反射进入荧光信号检测装置,以及最大限度减少散射激发光进入荧光信号检测装置造成强的干扰光,大幅提高检测的信噪比;激发光束的整型和位置调校更为简单。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荧光 激发 检测 装置 | ||
【主权项】:
一种斜置荧光激发与检测光路装置,包括样品室(3)、激发光发生器(1)、荧光检测装置(12),检测光路朝向样品室(3)横截面边长较宽的一面,并且与该面正交,激发光光束宽度不小于覆盖显微镜物方视场的宽度,其特征在于:激发光发生器(1)斜置于样品室(3)的一侧,激发光发生器(1)的激发光路与荧光检测装置(12)的检测光路呈锐角相交于样品室(3)横截面的中心,并满足以下条件:激发光路与检测光路倾斜角为20°~70°间的任意角度,这一倾斜角度应该保证激发光不直接进入荧光检测光路,并且保证激发光的反射光不进入荧光检测装置(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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