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在使用手机电视业务过程中进行通话的移动终端及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27026.1 | 申请日: | 2009-03-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34933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9-15 |
发明(设计)人: | 左自强;王书琪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725 | 分类号: | H04M1/725;H04N5/44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信方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62 | 代理人: | 李健;颜涛 |
地址: | 518057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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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在使用手机电视业务过程中进行通话的移动终端及方法,涉及到通讯领域。本发明公开的方法中,移动终端在播放手机电视节目的过程中接收到其他终端发送的通话请求,向用户提供在使用手机电视业务的同时接受通话请求的选项,若接收到用户发出的在使用手机电视业务的同时接受该通话请求的命令,则保持手机电视节目的接收,同时建立通话。采用本发明技术方案使得用户可以在使用手机电视业务的同时接听电话,从而提高用户体验。 | ||
搜索关键词: | 使用 手机 电视 业务 过程 进行 通话 移动 终端 方法 | ||
【主权项】:
在使用手机电视业务过程中进行通话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移动终端在播放手机电视节目的过程中接收到其他终端发送的通话请求,向用户提供在使用手机电视业务的同时接受通话请求的选项,若接收到用户发出的在使用手机电视业务的同时接受该通话请求的命令,则保持手机电视节目的接收,同时建立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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