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钢板彩涂线的废气处理方法及焚烧炉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36631.5 | 申请日: | 2009-05-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39298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9-23 |
发明(设计)人: | 陈振常;陈政贤;林顺发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建凯景钢铁开发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G7/06 | 分类号: | F23G7/06 |
代理公司: | 北京万科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张亚军;杜澄心 |
地址: | 363107福建省***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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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钢板彩涂线的废气处理方法及焚烧炉,该方法是将直接排放或经传统的二次燃烧后排放的废气在温度大于650℃、停留时间大于1秒、流速大于5米/秒的条件下进行完全燃烧。所述焚烧炉包括:炉壳、炉壳中设的废气通道、烧嘴、多孔吸附蓄热体及热交换器;在废气通道上依次设有预热室、主燃烧室和次燃烧室,预热室设于废气通道的前部,主燃烧室与次燃烧室依此设于中部,烧嘴设于主燃烧室入口处,多孔吸附蓄热体设于次燃烧室的上方,热交换器设于废气通道的后部。本发明能进一步减少污染排放,使有机溶剂及部分未完全燃烧的废气更充分地燃烧,生成无污染的二氧化碳及水,再经过热交换器,并与新鲜空气进行热交换后再排出。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钢板 彩涂线 废气 处理 方法 焚烧 | ||
【主权项】:
1、一种用于钢板彩涂线的废气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将直接排放或经传统的二次燃烧后排放的废气在温度大于650℃、停留时间大于1秒、流速大于5米/秒的条件下进行完全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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