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以商铺门面、招牌作为载体的商业广告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64603.4 | 申请日: | 2009-07-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57964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1-26 |
发明(设计)人: | 罗桥芝 | 申请(专利权)人: | 罗桥芝 |
主分类号: | G06Q30/00 | 分类号: | G06Q30/00;G09F15/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672503 ***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权利要求书: | 暂无信息 | 说明书: | 暂无信息 |
摘要: | 以付费或是提供服务等方式,取得在商铺门面、招牌等位置安装和投放广告的权力,并经策划和包装后为第三方或是自己投放广告。如上所叙的这样一种广告营销方式。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门面 招牌 作为 载体 商业广告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以商铺门面、招牌为载体的广告投放和营销方式,其特征是:以付费或是提供服务等方式取得在商铺门面、招牌位置安装和投放广告的权力,并为第三方或自己投放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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