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重复利用的围护桩无效
申请号: | 200910246075.7 | 申请日: | 2009-11-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09578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5-19 |
发明(设计)人: | 朱家生 | 申请(专利权)人: | 朱家生 |
主分类号: | E02D5/28 | 分类号: | E02D5/28;E02D17/04 |
代理公司: | 无锡市大为专利商标事务所 32104 | 代理人: | 殷红梅 |
地址: | 214000 江苏省无***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围护桩,具体地说是一种可重复利用的围护桩。其包括侧板;所述四块侧板围成桩体,所述桩体内设有加强筋,加强筋与侧板固定连接,端盖位于桩体的端部,并与桩体固定连接。本发明结构简单,围护桩采用钢结构,能够重复利用,在围护桩内设有加强筋,保证了围护桩的强度。当需要建设其他工程时,拔出围护桩,即可重复使用,免除了城市建设的隐患。具有止水桩的功能,可省去建设止水桩;整个建设过程中,节省了水泥与钢材,经济环保。 | ||
搜索关键词: | 重复 利用 围护 | ||
【主权项】:
一种可重复利用的围护桩,其特征是:包括侧板(1),所述四块侧板(1)围成桩体(3),所述桩体(3)内设有加强筋(2),加强筋(2)与侧板(1)固定连接,端盖(4)位于桩体(3)的端部,并与桩体(3)固定连接。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朱家生,未经朱家生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0910246075.7/,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可利用触摸屏拍照的手持电子终端
- 下一篇:具有单处理器的数字相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