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装饰用耐火制品无效
申请号: | 200910248940.1 | 申请日: | 2009-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08025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6-29 |
发明(设计)人: | 宋永刚 | 申请(专利权)人: | 宋永刚 |
主分类号: | C04B35/66 | 分类号: | C04B35/66 |
代理公司: | 鞍山华惠专利事务所 21213 | 代理人: | 战志新 |
地址: | 114001 辽宁省鞍山***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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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装饰用耐火制品,采用焦宝石做骨料,水曲柳粘土和石英粉做粉料,氧化钴蓝及苏州土为色料,按照骨料与细粉之比为2∶1、色料占原料总重量5-10%的比例混合制备成蓝色装饰用粘土质耐火材料制品。其耐火性能与不惨色料的材料相比变化很小,而其他各项物理性能指标均达到较高水平。显气孔率为18.6-21.9%,体积密度在2.05-2.09g/cm3,耐压强度为41-49.2MPa,耐火度为1650-1680℃,呈色分值达到80-95,完全满足炉窑外部用耐火材料的标准要求。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装饰 耐火 制品 | ||
【主权项】:
一种装饰用耐火制品,其特征在于,采用焦宝石做骨料,水曲柳粘土和石英粉做粉料,氧化钴蓝及苏州土为色料,制备蓝色装饰粘土质耐火材料;其具体重量百分数为:骨料与细粉之比为2∶1;色料占骨料与细粉总重量的5‑10%;粉料中,水曲柳粘土与石英粉的重量比为2∶1;色料中,氧化钴蓝与苏州土的重量比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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