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带有警示功能的车辆安全锤无效
申请号: | 200920015964.8 | 申请日: | 2009-07-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42561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4-28 |
发明(设计)人: | 赵冰;李志斌;孙志刚;孙英智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连交通大学 |
主分类号: | B60R21/00 | 分类号: | B60R21/00;B60R25/10 |
代理公司: | 大连东方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1212 | 代理人: | 陈红燕 |
地址: | 116011 辽宁***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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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带有警示功能的车辆安全锤,包括锤体和安装座,锤体装卡于安装座上,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报警装置和照明指示装置,两者共同安装于安装座上。当锤体脱离安装座时,报警装置报警,提示司乘人员或车上乘客注意安全锤的去向;在电源正常时,照明指示装置亮,以随时指示安全锤的位置,在意外情况发生时,便于及时获得安全锤,争取逃生的时机;本装置还具有设计小巧、安全节能的特点,可广泛推广使用,为乘客的安全保驾护航。 | ||
搜索关键词: | 带有 警示 功能 车辆 安全 | ||
【主权项】:
一种带有警示功能的车辆安全锤,包括锤体和安装座,锤体装卡于安装座上,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安装于安装座上的报警装置和照明指示装置;所述报警装置,包括由电源、微动开关、限流电阻、蜂鸣器所组成的电路;所述微动开关,固定于所述锤体的下面,锤体正常装卡于安装座上时,锤柄压下微动开关,微动开关处于断开状态;所述照明指示装置包括由电源、限流电阻和发光二极管所组成的电路;所述照明指示装置与所述报警装置共用一个电源,所述电源为干电池或车上电瓶经变压器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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