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自带火柴香烟盒无效
申请号: | 200920094699.7 | 申请日: | 2009-11-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23667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7-14 |
发明(设计)人: | 金明;王本荣 | 申请(专利权)人: | 金明;王本荣 |
主分类号: | A24F15/18 | 分类号: | A24F15/18;B65D85/10 |
代理公司: | 延边科友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22104 | 代理人: | 崔在吉 |
地址: | 133000 吉林省延***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自带火柴香烟盒,它包括内置烟包的香烟盒体,香烟盒体由香烟盒和翻盖组成,香烟盒上部内侧上设有内隔板,其中所述的内隔板和香烟盒之间设有连体火柴,所述的翻盖上设有彩色磷面,所述的连体火柴至少由两个火柴杆并列组成,相邻两个火柴杆之间设有折断线。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容易携带,使用方便,有效地把香烟盒体和取火工具和二为一,为吸烟者省去了必须再另外配带取火工具的麻烦。 | ||
搜索关键词: | 火柴 香烟盒 | ||
【主权项】:
一种自带火柴香烟盒,包括内置烟包(1)的香烟盒体,香烟盒体由香烟盒(2)和翻盖(3)组成,香烟盒(2)上部内侧上设有内隔板(4),其特征是,所述的内隔板(4)和香烟盒(2)之间设有连体火柴(5),所述的翻盖(3)上设有彩色磷面(6)。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金明;王本荣,未经金明;王本荣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0920094699.7/,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