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自动对焦提示功能的数码相机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0920095784.5 申请日: 2009-03-06
公开(公告)号: CN201387527Y 公开(公告)日: 2010-01-20
发明(设计)人: 刘玉红;郑龙周;曹再铉 申请(专利权)人: 天津三星光电子有限公司
主分类号: G03B15/03 分类号: G03B15/03;G03B17/02
代理公司: 天津市三利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杨 红
地址: 300385天津市经*** 国省代码: 天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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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具有自动对焦提示功能的数码相机,包括镜头、快门和液晶显示器,其特征是:所述镜头旁的前表面设有LED提示灯,所述LED提示灯和扬声器与数字信号处理器连接,数字信号处理器又分别与快门、电动机集成模块、液晶显示器及时序信号发生器集成模块连接,所述时序信号发生器集成模块与图像传感器连接,所述图像传感器与镜头连接。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按下快门并正确的自动对焦后,位于相机前面的提示灯开始闪烁,提示被拍摄者“曝光”即将开始,使人们准确掌握对焦状态,即快门按下时机,使拍照更加轻松自如。
搜索关键词: 具有 自动 对焦 提示 功能 数码相机
【主权项】:
1、一种具有自动对焦提示功能的数码相机,包括镜头、快门和液晶显示器,其特征是:所述镜头旁的前表面设有LED提示灯,所述LED提示灯和扬声器与数字信号处理器连接,数字信号处理器又分别与快门、电动机集成模块、液晶显示器及时序信号发生器集成模块连接,所述时序信号发生器集成模块与图像传感器连接,所述图像传感器与镜头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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