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带有液晶显示器的物品展销柜和销售机无效
申请号: | 200920110621.X | 申请日: | 2009-08-04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52435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5-12 |
发明(设计)人: | 余丁 | 申请(专利权)人: | 余丁 |
主分类号: | A47F5/00 | 分类号: | A47F5/00;G07F1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海智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2 | 代理人: | 李奎书 |
地址: | 100000 北京市朝阳***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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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带有液晶显示器的物品展销柜和销售机,包括物品展销柜、销售机主体和液晶显示器模块,所述液晶显示器模块包括液晶显示器、开关按钮和USB接口,所述液晶显示器模块通过自带安装插头安装在机柜主体正面及侧面的凹槽内,所述凹槽内带有与液晶显示器模块相对应的插座,凹槽的大小与液晶显示器大小相吻合。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物品展销柜和销售机在具备陈列展示物品、销售物品功能的同时,增加了静态和动态图象显示功能,让物品展销柜和销售机不再仅仅只是一个物品的展示和销售设备,还将是一个多媒体信息展示平台。 | ||
搜索关键词: | 带有 液晶显示器 物品 展销 销售 | ||
【主权项】:
带有液晶显示器的物品展销柜,包括物品展销柜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带有液晶显示器的物品展销柜还包括安装在其上的液晶显示屏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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