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口红眉笔无效
申请号: | 200920114242.8 | 申请日: | 2009-02-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84188Y | 公开(公告)日: | 2010-01-20 |
发明(设计)人: | 沈雪文;沈飞龙;沈国群 | 申请(专利权)人: | 沈国群 |
主分类号: | A45D40/24 | 分类号: | A45D40/24;A45D40/2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11516浙江省桐庐***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暂无信息 | 说明书: | 暂无信息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口红眉笔,该口红眉笔,其结构特点是:由眉笔和口红组成,口红设置在眉笔的末端。本实用新型将口红和眉笔设计成了一体,方便携带,在化妆和补妆时一物两用,极大的方便了使用者。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口红 眉笔 | ||
【主权项】:
1、一种口红眉笔,其特征是:由眉笔和口红组成,口红设置在眉笔的末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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