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钟表数字时框飞返式时、分指示机构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0920139467.9 申请日: 2009-07-17
公开(公告)号: CN201514548U 公开(公告)日: 2010-06-23
发明(设计)人: 李勇 申请(专利权)人: 漳州市新威士钟表有限公司
主分类号: G04B19/00 分类号: G04B19/00;G04B19/02;G04B19/06
代理公司: 暂无信息 代理人: 暂无信息
地址: 363000 福建*** 国省代码: 福建;35
权利要求书: 查看更多 说明书: 查看更多
摘要: 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钟表数字时框飞返式“时”、“分”指示机构,时框过轮是一个有缺口的齿轮;时框飞返的角度有75°至345°的十种设计选择;基板上有复位簧,能迫使时框逆时针方向瞬间回复到起始位置。本实用新型设计合理,结构新颖,该机构的“时”用时框上的时窗口内的数字表示,时窗口在运行过程中指示“分”,每1小时完成1次飞返动作。是一种别有情趣的钟表数字时框飞返式时、分指示机构。
搜索关键词: 钟表 数字 时框飞返式时 指示 机构
【主权项】:
钟表数字时框飞返式时、分指示机构,其特征在于:a.其传动链包括时轮(1)、跨齿轴(2)、时框过轮(3)、时框轮(4)、控制齿扇(5)、显示盘过轮(6)、显示盘轮(7)、显示盘(8)及时框(9);b.所述跨齿轴(2)、时框过轮(3)、显示盘过轮(6)同轴连动,其中时框过轮(3)是一个有缺口的齿轮;所述时框轮(4)和显示盘轮(7)同轴;所述显示盘轮(7)与显示盘(8)同轴连动;时框轮(4)与时框(9)同轴连动;c.所述显示盘轮(7)/显示盘(8)每小时顺时针方向转动的角度即时框飞返的角度是其中之一:5/12周即150°,7/12周即210°,11/12周即330°,5/24周即75°,7/24周即105°,11/24周即165°,13/24周即195°,17/24周即255°,19/24周即285°,23/24周即345°;d.它还包括一复位簧(11),所述复位簧(11)固定在机芯的基板上,其头部与固定在控制齿扇(5)上的靠钉(10)相接触,其弹力能迫使控制齿扇(5)顺时针方向转动至限位钉(13),并带动时框轮(4)和时框(9)逆时针方向瞬间回复到起始位置。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漳州市新威士钟表有限公司,未经漳州市新威士钟表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0920139467.9/,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专利文献下载

说明:

1、专利原文基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说明书;

2、支持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升级中);

3、专利数据每周两次同步更新,支持Adobe PDF格式;

4、内容包括专利技术的结构示意图流程工艺图技术构造图

5、已全新升级为极速版,下载速度显著提升!欢迎使用!

请您登陆后,进行下载,点击【登陆】 【注册】

关于我们 寻求报道 投稿须知 广告合作 版权声明 网站地图 友情链接 企业标识 联系我们

钻瓜专利网在线咨询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咨询在线客服咨询在线客服
tel code back_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