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防暴手电无效
申请号: | 200920240274.2 | 申请日: | 2009-10-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17694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6-30 |
发明(设计)人: | 张万清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万清 |
主分类号: | F21L4/00 | 分类号: | F21L4/00;F21V33/00;F41B9/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76300 山东省沂南县经***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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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防暴手电,该防暴手电包括照明机构和防暴机构,照明机构和防暴机构连接为一整体,所述照明机构为强光手电,所述防暴机构也包括一外壳,所述外壳内设有前端带有喷射头的催泪喷射罐,所述外壳的前端设有催泪喷射孔,所述催泪喷射罐前端的喷射头正好顶在喷射孔上,所述外壳的后端设有一催泪喷射按钮。正常照明使用时,可以通过照明机构上的控制开关控制照明,当遇到紧急情况需要迅速出击制止暴力犯罪时,用手按端盖上的催泪喷射按钮,按座推动催泪喷射罐底部,喷射罐内的催泪剂即可通过喷射头从外壳上的喷射孔内喷出。既有威慑力,又不具备杀伤力,适用于一切防暴、自卫场合,结构简单,携带方便。 | ||
搜索关键词: | 防暴 手电 | ||
【主权项】:
一种防暴手电,包括手电外壳、灯头、聚光反射板、充电电池、充电插头、控制开关,其特征在于还设有与手电外壳结合为一体的防暴机构,所述防暴机构也包括一外壳,所述外壳内设有前端带有喷射头的催泪喷射罐,所述外壳的前端设有催泪喷射孔,所述催泪喷射罐前端的喷射头正好顶在喷射孔上,所述外壳的后端设有一催泪喷射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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