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拉线木偶无效
申请号: | 200920241931.5 | 申请日: | 2009-12-25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96365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0-06 |
发明(设计)人: | 李勇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勇强 |
主分类号: | A63J19/00 | 分类号: | A63J19/00 |
代理公司: | 鹰潭市博惠专利事务所 36112 | 代理人: | 王卿 |
地址: | 335400 江西*** | 国省代码: | 江西;36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拉线木偶,包括玩偶和支架两部分,其中玩偶包括左上腿和左下腿,右上腿和右下腿,左拉绳和右拉绳以及枪形表演体,左上腿、左下腿、右上腿、右下腿均为管状体,枪形表演体的中部有一个底部为锥形头的支撑杆,左拉绳依次穿过左下腿、左上腿,并固定在支撑杆里面的横杆上,右拉绳依次穿过右下腿、右上腿,并固定在支撑杆里面的横杆上。操作时先将右下腿的右拉绳和左下腿的左拉绳分别自上而下穿过支架上的通孔,交替拉动并放松右拉绳和左拉绳,使枪形表演体晃动,如同对准目标开枪。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形象逼真,适合儿童操作。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拉线 木偶 | ||
【主权项】:
一种拉线木偶,包括玩偶(1)和支架(2)两部分,其特征是所述玩偶(1)包括左上腿(3)和左下腿(4),右上腿(5)和右下腿(6),左拉绳(7)和右拉绳(8)以及枪形表演体(9),左上腿(3)、左下腿(4)、右上腿(5)、右下腿(6)均为管状体,枪形表演体(9)的中部有一个底部为锥形头的支撑杆(10),左拉绳(7)依次穿过左下腿(4)、左上腿(3),并固定在支撑杆(10)里面的横杆(11)上,右拉绳(8)依次穿过右下腿(6)、右上腿(5),并固定在支撑杆(10)里面的横杆(11)上。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李勇强,未经李勇强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0920241931.5/,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空气厢式压滤机用高强度隔膜
- 下一篇:高尔夫杆头构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