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垂直轴汽油发动机用消声器无效
申请号: | 200920293923.5 | 申请日: | 2009-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99083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0-06 |
发明(设计)人: | 吴喆 | 申请(专利权)人: |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01N1/08 | 分类号: | F01N1/08;F01N13/08 |
代理公司: | 重庆市前沿专利事务所 50211 | 代理人: | 郭云;方洪 |
地址: | 400037 重***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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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垂直轴汽油发动机用消声器,左隔板与左壳体之间形成第一腔室,右隔板与右壳体之间形成第二腔室,第二腔室通过第一小孔与第一腔室相通。左、右隔板未重叠部分的上部形成第三腔室,该第三腔室通过第二小孔与第二腔室相通,左隔板与右隔板未重叠部分的下部形成排气管,该排气管的长度为50~70mm。所述第一腔室与第二腔室之间的容积之比以及第二腔室与第三腔室之间的容积之比均为1.9~2.1。第一小孔和第二小孔的大小相等,孔径均为3.2~3.5mm,本实用新型在不降低汽油发动机性能的情况下,能有效降噪1.5-2dB,既达到了降噪的目的,又彻底解决了垂直轴汽油发动机消声器适用性差的问题,并且提高了消声器的使用寿命。 | ||
搜索关键词: | 垂直 汽油 发动机 消声器 | ||
【主权项】:
一种垂直轴汽油发动机用消声器,包括左壳体(1)、右壳体(2)、左隔板(3)和右隔板(4),其中左、右壳体(1、2)对扣固定成一个整体,在左、右壳体(1、2)的内部设置左、右隔板(3、4),且左、右隔板(3、4)的部分重叠,左隔板(3)与左壳体(1)之间形成第一腔室(I),右隔板(4)与右壳体(2)之间形成第二腔室(II),第二腔室(II)通过左、右隔板(3、4)重叠部分开设的第一小孔(6)与第一腔室(I)相通,所述左隔板(3)与右隔板(4)未重叠部分的上部形成第三腔室(III),该第三腔室(III)通过右隔板(4)上的第二小孔(7)与第二腔室(II)相通,左隔板(3)与右隔板(4)未重叠部分的下部形成排气管(5),排气管(5)与第三腔室(III)直接连通,其特征在于:A、所述消声器的容积为850~950ml;B、所述第一腔室(I)与第二腔室(II)之间的容积之比以及第二腔室(II)与第三腔室(III)之间的容积之比均为1.9~2.1,第一腔室(I)的容积为发动机排量的2-3倍;C、所述第一小孔(6)和第二小孔(7)的大小相等,孔径均为3.2~3.5mm,第一小孔(6)的总面积为380~390mm2,第二小孔(7)的总面积为285~295mm2;D、所述排气管(5)的长度为50~7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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