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高压缓冲气体的金属卤化物放电灯无效
申请号: | 200980126076.6 | 申请日: | 2009-06-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84457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6-01 |
发明(设计)人: | 安德烈亚斯·克洛斯;伯恩哈德·沙尔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奥斯兰姆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J61/82 | 分类号: | H01J61/82;H01J61/12;H01J61/16;H05B41/392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李德山;周涛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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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高压放电灯具有金属卤化物填充物,其中将碘或者溴用作卤素。此外,使用惰性气体和Hg,其中惰性气体的冷填充压在4巴到8巴的范围中。这种灯受保护免受在5ms以下的零电流阶段。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高压 缓冲 气体 金属 卤化物 电灯 | ||
【主权项】:
一种高压放电灯,其用于借助电源电压来工作,该高压放电灯具有围绕放电体积的放电容器,其中在放电体积中容纳有填充物,该填充物包含金属卤化物、汞和来自氖气、氩气、氪气、氙气的惰性气体,其特征在于,该填充物包含卤素碘和溴的至少一种,其中通过在4巴到8巴的范围中选择惰性气体的冷填充压来调和供电中的零电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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