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照明装置、显示装置和电视接收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980145222.X | 申请日: | 2009-07-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16680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0-12 |
发明(设计)人: | 久田恭也;原孝文;小野和行;稻垣寿纪 | 申请(专利权)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21V19/00 | 分类号: | F21V19/00;F21S2/00;G02F1/13357;F21Y10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11323 | 代理人: | 权鲜枝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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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背光源装置(12)具备:底座(14),其具有安装孔(32、33);冷阴极管(17),其配置在底座(14)内;以及灯夹(18),其利用安装孔(32、33)安装于底座(14),并且能保持冷阴极管(17),灯夹(18)具有:主体部(27),其配置在底座(14)内;以及安装部(30、31),其包括基部(30a、31a)和夹持部(30b、31b),所述基部(30a、31a)从主体部(27)通过安装孔(32、33)向底座(14)外突出,所述夹持部(30b、31b)从基部(30a、31a)向沿着主体部(27)的方向突出,并且能在与主体部(27)之间夹持安装孔(32、33)的边缘部,另一方面,底座(14)具有接纳部(39、40),所述接纳部(39、40)是通过使相对于安装孔(32、33)与由安装部(30、31)的夹持部(30b、31b)夹持的边缘部相反的一侧所邻接的部分向外侧鼓出而形成的,能接纳安装部(30、31)。 | ||
搜索关键词: | 照明 装置 显示装置 电视接收 | ||
【主权项】:
一种照明装置,具备:底座,其具有安装孔;灯,其配置在上述底座内;以及灯保持具,其利用上述安装孔安装于上述底座,并且能保持上述灯,上述灯保持具具有:主体部,其配置在上述底座内;以及安装部,其包括基部和夹持部,所述基部从上述主体部通过上述安装孔向上述底座外突出,所述夹持部从上述基部向沿着上述主体部的方向突出,并且能在与上述主体部之间夹持上述安装孔的边缘部,另一方面,上述底座具有能接纳上述安装部的接纳部,所述接纳部是通过使上述底座的一部分向外侧鼓出而形成的,所述一部分是相对于上述安装孔与由上述夹持部夹持的上述边缘部相反的一侧所邻接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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