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带有可替换的刷毛区的洁牙牙具无效
申请号: | 200980153057.2 | 申请日: | 2009-12-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71617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2-07 |
发明(设计)人: | J.斯特尔;E.A.赫尔弗里希;M.B.斯塔佩尔布罗克;A.维恩迪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C17/22 | 分类号: | A61C17/22;A46B9/04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景军平;刘鹏 |
地址: | 荷兰艾***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牙具包括:用于保持一个或多个刷毛区(20)的组件(14,16,18),在致动该牙具时,该一个或多个刷毛区(20)用于洁牙;以及动力组件(12),其用于移动刷毛保持结构和该刷毛区使得刷毛在牙齿上产生清洁动作,其中该刷毛区是可替换的。 | ||
搜索关键词: | 带有 替换 刷毛 牙具 | ||
【主权项】:
一种用于洁牙的牙具,包括:用于保持一个或多个刷毛区的结构(14, 16, 18) ,在致动所述牙具时,所述一个或多个刷毛区用于洁牙,以及动力组件 (12) ,其用于移动刷毛区保持结构使得所述刷毛在牙齿上产生清洁动作,其中所述刷毛区是可替换的。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经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0980153057.2/,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