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移动电视的画中画无效
申请号: | 200980163161.X | 申请日: | 2009-12-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45056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2-26 |
发明(设计)人: | 肖诗源;J.刘;陆赟杰;吴毅成 | 申请(专利权)人: | 爱立信(中国)通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45 | 分类号: | H04N5/45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汤春龙;朱海煜 |
地址: | 100102 北京***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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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用于支持通信网络中的画中画(PiP)的方法、终端和媒体服务器。该方法包括向媒体服务器(200)发送用于建立第一信道流播会话的第一请求(306);向媒体服务器(200)发送用于建立第二信道流播会话的第二请求(310);以及同时再现通过第一信道流播会话和第二信道流播会话所流播的第一信道内容和第二信道内容。 | ||
搜索关键词: | 移动 电视 画中画 | ||
【主权项】:
一种用于通过终端(100)实现基于IP的系统中的画中画(PiP)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骤:向媒体服务器(200)发送用于建立第一信道流播会话的第一请求(306);向所述媒体服务器(200)发送用于建立以及第二信道流播会话的第二请求(310);以及同时再现通过第一信道流播会话和第二信道流播会话所流播的第一信道内容和第二信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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