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粉质眼影块无效
申请号: | 201010156149.0 | 申请日: | 2010-04-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04020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8-18 |
发明(设计)人: | 任芳芳 | 申请(专利权)人: | 任芳芳 |
主分类号: | A61K8/98 | 分类号: | A61K8/98;A61Q1/1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13000 浙江省湖州***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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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粉质眼影块。以重量份计,本发明由以下物质组成:高岭土:50~60,群青:10~20,二氧化钛:3~5,氢氧化铋:15~25,蜂蜡:2~5,棕榈酸异丙酯:4~8,单硬脂酸甘油酯:0.5~1,香精:0.3~0.6。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如下有益效果:1.本发明对皮肤和眼无刺激性,也无任何其他副作用;2.本发明具有良好光泽,并易于涂擦;3.本发明不怕雨水,泪水和汗水浸湿,具有适宜的干燥性。 | ||
搜索关键词: | 眼影 | ||
【主权项】:
粉质眼影块,其特征在于:以重量份计,由以下物质组成:高岭土:50~60,群青:10~20,二氧化钛:3~5,氢氧化铋:15~25,蜂蜡:2~5,棕榈酸异丙酯:4~8,单硬脂酸甘油酯:0.5~1,香精: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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