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奶制瑞香狼毒的炮制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010201895.7 | 申请日: | 2010-06-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66375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2-07 |
发明(设计)人: | 王玉华;王伟;康双龙;林燕;侯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内蒙古医学院;内蒙古食品药品检验所 |
主分类号: | A61K36/47 | 分类号: | A61K36/47;A61P15/14;A61P29/00;A61P31/1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010110 内蒙古自治区*** | 国省代码: | 内蒙古;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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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奶制瑞香狼毒的炮制方法,其包括将瑞香狼毒药材在低温下(≤16℃)用牛奶浸泡,并不断搅拌,瑞香狼毒药材与牛奶的重量比例为1∶4-6,浸泡时间为20~30小时,当浸泡至药材透心时,取出瑞香狼毒药材,按权利要求书项下的任一一种方式进行干燥,即得瑞香狼毒奶制后的饮片。 | ||
搜索关键词: | 瑞香 狼毒 炮制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奶制瑞香狼毒的炮制方法,其包括将瑞香狼毒药材在≤16℃的低温下用牛奶浸泡,并不断搅拌,瑞香狼毒药材与牛奶的重量比例为1∶4‑6,浸泡时间为20~30小时,取出瑞香狼毒药材,采用如下任一种方式干燥得到干燥的炮制品:将要干燥的药材在15~17℃下通风干燥,干燥时间为5~6天;或者,将要干燥的药材置于具有鼓风机的烘箱中,将温度设置为60℃,打开鼓风机,在翻动下经10‑12小时干燥;或者,将要干燥的药材置于具有鼓风机的烘箱中,将温度设置为40℃,打开鼓风机,在翻动下经15‑18小时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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