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复方制剂无效
申请号: | 201010209545.5 | 申请日: | 2010-06-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74820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1-03 |
发明(设计)人: | 封颖璐;凌昌全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第四○一医院 |
主分类号: | A61K36/258 | 分类号: | A61K36/258;A61K9/48;A61P37/02;A61P19/04;A61K31/573 |
代理公司: | 青岛海昊知识产权事务所有限公司 37201 | 代理人: | 张中南 |
地址: | 266071***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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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复方制剂。将人参皂苷和强的松或甲泼尼松按一定比例组成复方制剂,其配比为人参皂苷400mg,强的松10~20mg。另外,复方制剂中的强的松可用甲泼尼松代替,配比为人参皂苷400mg,甲泼尼松8~16mg,并制成一粒胶囊。本发明不仅增强了激素的生物学效应,而且降低了激素副作用,从而能更有效地控制病情进展。本发明充分地利用中药人参的主要有效成分人参皂苷的抗应激、抗炎等作用,且对免疫功能具有双向调节作用,尤其与强的松的协同作用,而广泛适用于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治疗。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治疗 系统性红斑狼疮 复方 制剂 | ||
【主权项】:
一种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复方制剂,其特征在于该复方制剂包括人参皂苷和强的松,其配比为:人参皂苷400mg,强的松10~20mg,并制成一粒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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