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炼焦煤的处理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010213819.8 | 申请日: | 2010-06-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38541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9-22 |
发明(设计)人: | 黄先佑;李应海;文永才;何群;蒋胜;舒文东;刘爽;许银麟 | 申请(专利权)人: |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铁研究院有限公司;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0B57/08 | 分类号: | C10B57/08 |
代理公司: | 成都虹桥专利事务所 51124 | 代理人: | 高芸 |
地址: | 617067 四***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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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属于钢铁冶金领域,具体涉及炼焦煤的处理方法。本发明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新的炼焦煤的处理方法,以改善炼焦煤的性能。具体地,是在惰性气体环境加热炼焦煤,惰性气体的温度为280-450℃。通过上述处理方法,可使炼焦煤的塑性温度区间增宽,炼焦过程中的液态产物增加,改善炼焦煤流动性,从而达到改善炼焦煤的结焦性能的目的。 | ||
搜索关键词: | 焦煤 处理 方法 | ||
【主权项】:
炼焦煤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惰性气体环境加热炼焦煤,惰性气体的温度为28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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