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人造石抛光废粉预处理回用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010249411.6 | 申请日: | 2010-08-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41816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1-12 |
发明(设计)人: | 苏达根;李康伟;钟明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南理工大学 |
主分类号: | C04B26/04 | 分类号: | C04B26/04;C04B18/04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华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245 | 代理人: | 李卫东 |
地址: | 510640 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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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人造石抛光废粉的预处理回用方法。该方法是先将人造石抛光废粉烘干,然后用一种处理剂对人造石抛光废粉进行预处理,再回用于制备树脂型人造石。其中预处理是在抛光废粉中加入抛光废粉重量0.5-3%的废石粉处理剂后搅拌20-60min,制得预处理人造石抛光废粉;以重量百分比计,废石粉处理剂的组成为:60%-90%的三乙醇胺、2%-20%的硬脂酸和8%-30%苯乙烯;预处理方法中所用的处理剂原料来源广泛、价格低廉,本发明回用制备树脂型人造石的树脂用量不大于10%,表面光滑平整无缺陷。经预处理不仅减少粉料团聚,利于分散,而且提高粉体与树脂的粘结能力,其弯曲强度比未预处理的制品提高20%以上。 | ||
搜索关键词: | 人造石 抛光 预处理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人造石抛光废粉的预处理回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1)将人造石抛光废粉在90~110℃下烘干1‑3h;(2)在抛光废粉中加入抛光废粉重量0.5‑3%的废石粉处理剂后搅拌20‑60min,制得预处理人造石抛光废粉;以重量百分比计,所述废石粉处理剂的组成为:60%‑90%的三乙醇胺、2%‑20%的硬脂酸和8%‑30%苯乙烯;(3)处理后的废粉回用于制备树脂型人造石:将步骤(2)预处理后的人造石抛光废粉、30~50目大理石粉料、60~80目大理石粉料以及100~200目大理石粉料按照质量比为7~15∶2~5∶50~70∶11~15混合制得混合粉料,加入混合粉料质量8%~10%的不饱和树脂,另加入不饱和树脂重量0.7%~0.9%的促进剂搅拌混合0.5~0.7min,再加入不饱和树脂重量0.8%~1%的固化剂搅拌混合0.5~0.7min,制得混合料;混合料注模后,经真空震压制得树脂型人造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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