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毛皮无盐无酸硝制工艺无效
申请号: | 201010269254.5 | 申请日: | 2010-09-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48938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1-19 |
发明(设计)人: | 董荣华;张建国 | 申请(专利权)人: | 桐乡市鑫诺皮草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4C1/08 | 分类号: | C14C1/08;C14C1/04;C14C3/02;C14C5/00;C12S7/00 |
代理公司: | 杭州金源通汇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36 | 代理人: | 唐迅 |
地址: | 314500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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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所设计的一种毛皮无盐无酸硝制工艺,其包括:浸水:常温,在水中加入渗透剂;复浸水:常温,在水中加入渗透剂、脱脂剂,和杀菌剂,浸泡完成后去除毛皮上残留的肉;软化:水温为30-35℃,水中含有中性酶;鞣制:用常温水加入改性戊二醛,浸泡后再加入胺明矾,一定时间后再加入碱式硫酸铬,浸泡完成后再进行常规的湿态整理及干整理。在硝制过程中,中性盐的使用量大大减少,降低生产的成本,并且还减少了硝制废水的产生,降低了处理废水的成本,保护了环境。另外该工艺省略了常规浸酸工序,大大缩短了硝制的时间,提高了生产效率,并且不影响硝制毛皮的质量。 | ||
搜索关键词: | 毛皮 无盐无酸硝制 工艺 | ||
【主权项】:
一种毛皮无盐无酸硝制工艺,其特征包括:浸水:水温为常温,在水中按0.5‑1.5g/L的含量加入渗透剂,浸泡完成后换水;复浸水:水温为常温,在水中按0.5‑1.5g/L的含量加入渗透剂,按0.5‑2g/L的含量加入脱脂剂,按0.2‑1g/L的含量加入杀菌剂,浸泡完成后去除毛皮上残留的肉;软化:把毛皮放入水温为30‑35℃的水中浸泡,其水中含有活力为5‑12单位/L的中性酶;鞣制:用常温水加入改性戊二醛,控制其含量为3‑10g/L,浸泡后再加入胺明矾,控制其含量为2‑15g/L,一定时间后再加入碱式硫酸铬,其含量控制在2‑15g/L,浸泡完成后再进行常规的湿态整理及干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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