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改变结构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形态的冶炼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010281387.4 | 申请日: | 2010-09-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99928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4-04 |
发明(设计)人: | 徐芗明;孙寅 | 申请(专利权)人: | 徐芗明;孙寅 |
主分类号: | C21C5/00 | 分类号: | C21C5/00 |
代理公司: | 上海科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25 | 代理人: | 杨元焱 |
地址: | 200065 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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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改变结构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形态的冶炼方法,它包括以下措施:a、制备改性剂,该改性剂由以下组份及重量百分比组成:CaS:35~70;CaSO4:10~40;CaO:5~25;C≤5;其它微末≤5;b、在结构钢的冶炼过程中,当钢的化学成分到位后,控制钢液温度≥1630℃,按每吨钢加入改性剂1~2kg的比例将改性剂加入钢液中,经轻度氩气搅拌后进行连铸或模铸。本发明能改变非金属夹杂物对钢在后续压力加工中带来的钢的各向异性和非金属夹杂物延伸变形问题,使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形态随着压力加工变形量的增加更加破碎和细小化。在不降低金属材料原有力学性能的前提下,提高了力学和加工性能。 | ||
搜索关键词: | 改变 结构钢 中非 金属 夹杂 形态 冶炼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改变结构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形态的冶炼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冶炼方法包括以下措施:a、制备改性剂,该改性剂由以下组份及重量百分比组成:CaS 35~70;CaSO4 10~40;CaO 5~25;C≤5;其它微末≤5;b、在结构钢的冶炼过程中,当钢的化学成分到位后,控制钢液温度≥1630℃,按每吨钢加入改性剂1~2kg的比例将改性剂加入钢液中,经轻度氩气搅拌后进行连铸或模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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