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变焦镜头无效
申请号: | 201010521617.X | 申请日: | 2010-10-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55493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5-16 |
发明(设计)人: | 彭芳英;黄海若;王圣安;柳晓娜 | 申请(专利权)人: | 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15/177 | 分类号: | G02B15/177;G02B1/00;G02B1/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109 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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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变焦镜头,从物侧至像侧依次包括:一第一透镜组、一第二透镜组、一第三透镜组。第一透镜组包括一具有负光焦度的第一透镜及一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二透镜。第二透镜组包括一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三透镜、一具有正光焦度的第四透镜、及一具有负光焦度的第五透镜。第四透镜与第五透镜相胶合。第三透镜组包括至少一具有正光焦度的第六透镜。该变焦镜头满足以下条件式:(1)0.35<f2/f3<0.7;(2)1.8<|f45/Fw|<3;(3)0.5<|f1|/Ft<0.9;(4)0.7<f3/Ft<1.2,其中,f1为第一透镜组的有效焦距;f2为第二透镜组的有效焦距;f3为第三透镜组的有效焦距;f45为第四与第五胶合透镜的有效焦距;Fw为变焦镜头在广角端的有效焦距;Ft为变焦镜头在摄远端的有效焦距。满足上述条件的变焦镜头,成像品质好且利于小型化。 | ||
搜索关键词: | 变焦镜头 | ||
【主权项】:
一种变焦镜头,从物侧至像侧依次包括:一具有负光焦度的第一透镜组、一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二透镜组、一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三透镜组及一成像面,所述第一透镜组包括一具有负光焦度的第一透镜及一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二透镜,所述第二透镜组包括一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三透镜、一具有正光焦度的第四透镜、及一具有负光焦度的第五透镜,所述第四透镜与第五透镜胶合,所述第三透镜组包括至少一具有正光焦度的第六透镜,该变焦镜头满足以下条件式:(1)0.35<f2/f3<0.7;(2)1.8<|f45/Fw|<3;(3)0.5<|f1|/Ft<0.9;(4)0.7<f3/Ft<1.2;其中,f1为第一透镜组的有效焦距;f2为第二透镜组的有效焦距;f3为第三透镜组的有效焦距;f45为第四与第五胶合透镜的有效焦距;Fw为所述变焦镜头在广角端的有效焦距;Ft为所述变焦镜头在摄远端的有效焦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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