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提供因特网协议电视服务的系统和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010529571.6 | 申请日: | 2010-08-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98175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3-30 |
发明(设计)人: | 朴平九;高南锡;朴钟大;鲁成基;李淳昔;洪性伯 | 申请(专利权)人: | 韩国电子通信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H04N21/643 | 分类号: | H04N21/643;H04N21/254;H04L29/06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李芳华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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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在一种用于提供IPTV服务的系统中,如果从前端接收到的IPTV频道的多播地址是由移动节点通过隧道而请求的多播地址,则末端路由器确认与IPTV频道的多播地址对应的移动节点的转交地址(CoA),在广播业务的第一报头设置中多播地址,在广播业务的第二报头中设置移动节点的CoA,并然后发送广播业务。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提供 因特网 协议 电视 服务 系统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末端路由器提供IPTV服务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如果从前端接收到的IPTV频道的多播地址是由移动节点通过隧道而请求的多播地址,则确认与IPTV频道的多播地址对应的移动节点的转交地址(CoA);以及在广播业务的第一报头中设置多播地址,在广播业务的第二报头中设置移动节点的CoA,并发送广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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