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夹板水性木器清底漆及其制备工艺无效
申请号: | 201010529869.7 | 申请日: | 2010-10-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93653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3-30 |
发明(设计)人: | 朱国强;毛赵国;吴法理;袁华龙;严俊雨;沈杰;吕君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菲达中科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9D175/14 | 分类号: | C09D175/14;C09D7/12 |
代理公司: | 杭州华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17 | 代理人: | 韩洪 |
地址: | 310000 浙江省金华***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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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夹板水性木器清底漆及其制备工艺,将75~82份的聚氨酯改性丙烯酸树脂加入分散缸中,在搅拌的情况下,调节聚氨酯改性丙烯酸树脂的Ph值至8.0~8.5,加入0.3~0.5份的增稠剂,再依次加入0.3~0.5份的消泡剂、0.3~0.6份的润湿剂、0.3~0.6份的流平剂后搅拌均匀,然后加入2~4份的丙二醇苯醚、2~4份的二丙二醇甲醚和5~10份的二甲基甲酰胺的混合物,再加入5~8份的水性锌浆,最后再用0.5~0.8份的增稠剂调整粘度后即可出料包装。本发明具有很好的附着力,附着力可达到0级,且该清底漆的干燥速度快、打磨性好,对含脱膜剂的夹板不需经过表面清洗就可直接上漆,有效地节约了工时及清洗成本,并减少环境污染。 | ||
搜索关键词: | 夹板 水性 木器 底漆 及其 制备 工艺 | ||
【主权项】:
夹板水性木器清底漆,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组分且各组分质量百分比为:树脂:75%~82%增稠剂:0.8%~1.3%消泡剂:0.3%~0.5%润湿剂:0.3%~0.6%流平剂:0.3%~0.6%丙二醇苯醚:2%~4%二丙二醇甲醚:2%~4%二甲基甲酰胺:5%~10%水性锌浆: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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