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糯米制品改良剂无效
申请号: | 201010540286.4 | 申请日: | 2010-11-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99579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4-06 |
发明(设计)人: | 卢汝滔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莞市圣心食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1/09 | 分类号: | A23L1/09;A23L1/10 |
代理公司: | 东莞市华南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44215 | 代理人: | 李玉平 |
地址: | 523380 广东省东莞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食品添加剂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糯米制品改良剂,该改良剂产品的配方组成(按照重量百分比计)为:海藻糖65%~75%、蔗糖酯5%~10%、单甘脂10%~20%、魔芋粉5%~10%、聚磷酸盐复盐1%~10%,本发明的特征是:通过具有协同增效的天然乳化剂、天然抗逆保鲜剂及功能性成分的合理互配,赋予糯米制品适宜的口感与风味、稳定的品质,使其保质期可达6个月及以上;缓解糯米制品难消化的问题;并且制品具有一定的保健功能。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糯米 制品 改良 | ||
【主权项】:
一种糯米制品改良剂,其特征在于:该改良剂产品的配方组成(按照重量百分比计)为:海藻糖 65%~75%蔗糖酯 5%~10%单甘脂 10%~20%魔芋粉 5%~10%聚磷酸盐复盐 1%~10%。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东莞市圣心食品有限公司,未经东莞市圣心食品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1010540286.4/,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