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人造海水稳定生活垃圾焚烧厂飞灰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010543472.3 | 申请日: | 2010-11-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09061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4-13 |
发明(设计)人: | 赵由才;孙旭;王明超;王声东;仝欢欢;柴晓利;牛冬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同济大学 |
主分类号: | B09B3/00 | 分类号: | B09B3/00 |
代理公司: | 上海德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04 | 代理人: | 陈龙梅 |
地址: | 200092***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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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用人造海水稳定生活垃圾焚烧厂飞灰的方法,涉及一种稳定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中重金属的工艺。首先,按照质量比量取飞灰∶海盐=1∶0.01-0.5,接着,按照质量比量取蒸馏水∶海盐=30∶1,将海盐溶于蒸馏水中,制成人工海水,然后在人工海水中加入飞灰,持续搅拌10~30min,生成稠状灰浆混合物,将上述稠状灰浆混合物在自然通风的条件下干燥并养护2~3天后,检测发现混合物中重金属浸出量满足《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的安全填埋要求。本发明原料来源广泛,成本低廉,对环境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人 海水 稳定 生活 垃圾 焚烧 厂飞灰 方法 | ||
【主权项】:
用人造海水稳定生活垃圾焚烧厂飞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首先,按照质量比量取飞灰∶海盐=1∶0.01‑0.5,接着,按照质量比量取蒸馏水∶海盐=30∶1,并将海盐溶于蒸馏水中,制成人工海水,然后在人工海水中加入飞灰,持续搅拌10~30min,生成稠状灰浆混合物,将上述稠状灰浆混合物在自然通风的条件下干燥并养护2~3天后,检测发现混合物中重金属浸出量满足《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的要求,最后将混合物安全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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