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车辆标示灯有效
申请号: | 201010544444.3 | 申请日: | 2010-11-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66184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5-23 |
发明(设计)人: | 周明杰;何龙 | 申请(专利权)人: |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8/10 | 分类号: | F21S8/10;F21V15/02;F21V17/12;F21V19/00;F21V23/06;F21V31/00;F21V15/04;F21W101/02;F21Y101/02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顺天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17 | 代理人: | 郭伟刚 |
地址: | 518052 广东省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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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车辆标示灯,包括:具有用于光线射出的第一开口端和用于导线进入的第二开口端的金属壳体,其内具有用于设置指示单元的容置腔;具有正对第一开口端的发光体的指示单元;包括与所述第一开口端密封连接的前盖以及压紧在所述第一开口端和前盖之间的透明件的前盖组件;用于和车辆连接将标示灯固定在车辆上的固定件,其与所述第二开口端密封连接,固定件上具有沿其轴线延伸的过线孔,导线由过线孔引入到容置腔并与指示单元电连接。在本发明的车辆标示灯中,壳体采用金属材质,前盖以及固定件分别与金属壳体密封连接,使得标示灯的强度大大提高,而且具有很好的防水性能,可以适应各种恶劣的使用环境。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车辆 标示 | ||
【主权项】:
一种车辆标示灯,其特征在于,包括:金属壳体,所述金属壳体具有用于光线射出的第一开口端和用于导线进入的第二开口端,所述金属壳体内具有用于设置指示单元的容置腔;指示单元,所述指示单元设置在所述容置腔内,所述指示单元具有正对所述第一开口端的发光体;前盖组件,所述前盖组件包括与所述第一开口端密封连接的前盖以及压紧在所述第一开口端和前盖之间的透明件;固定件,所述固定件与所述第二开口端密封连接,所述固定件上具有沿其轴线延伸的过线孔,所述导线由所述过线孔引入到所述容置腔并与所述指示单元电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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