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肤康液无效
申请号: | 201010583846.4 | 申请日: | 2010-12-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08502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4-13 |
发明(设计)人: | 胡役兰;王增田;陈振锋;陈锋;程洪海;刘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医学院 |
主分类号: | A61K33/30 | 分类号: | A61K33/30;A61P17/00;A61P17/04;A61K31/045;A61K31/047;A61K31/155;A61K33/00;A61K33/14;A61K33/22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北洋有限责任专利代理事务所 12201 | 代理人: | 陆艺 |
地址: | 300161 ***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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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肤康液,按质量百分比由下述原料制成:倍半碳酸钠10%-20%,丙三醇3%-20%,硼砂1%-3%,炉甘石5%-15%,氯化钠1%-3%,乙醇10%-30%,洗必泰10%-30%,香精适量,去离子水余量。本发明的肤康液用后气味宜人,皮肤非常清爽、光滑,试验结果表明本发明的肤康液抑菌效果较强,对大鼠破损、完整皮肤均无皮肤急性吸收毒性;本发明轻便易于携带,在使用本发明肤康液后,对皮肤既达到护理的作用,同时对皮肤疾病及局部皮肤感染起到治疗与预防作用。本发明的肤康液可以适用于野外作业人员、在特殊环境下的部队官兵、医院中重伤病人员的皮肤洁净护理。 | ||
搜索关键词: | 肤康液 | ||
【主权项】:
一种肤康液,其特征是按质量百分比由下述原料制成:倍半碳酸钠10%‑20%,丙三醇3%‑20%,硼砂1%‑3%,炉甘石5%‑15%,氯化钠1%‑3%,乙醇10%‑30%,洗必泰10%‑30%,香精适量,去离子水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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