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长焰煤干馏配煤炼焦工艺无效
申请号: | 201010617645.1 | 申请日: | 2010-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59229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1 |
发明(设计)人: | 刘虎才;黄国春;廖由俊;周登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0B57/04 | 分类号: | C10B57/04;C10B57/16;C10B57/00 |
代理公司: | 乌鲁木齐新科联专利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 65107 | 代理人: | 李振中 |
地址: | 830022 新疆维吾*** | 国省代码: | 新疆;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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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长焰煤干馏配煤炼焦工艺,首先将低灰、低硫、高灰熔点的长焰煤干馏成半焦并破碎到粒度小于5mm,然后将长焰煤干馏后生成的半焦以20%-40%的重量比与主焦煤30-40%、肥煤20-30%、气煤5-10%、其他煤5%,合计各组分重量为100%,混匀,一起装入焦炉进行高温干馏10-30小时成焦。本发明工艺一是可以减少优质主焦煤的用量,扩大配煤炼焦煤的范围,降低炼焦成本。二是可以灵活调整配合煤的挥发分,提高焦碳的冷、热肽强度和块度。三是降低焦碳的灰分和硫分,提高焦铁比和焦碳的质量。 | ||
搜索关键词: | 长焰煤 干馏 炼焦 工艺 | ||
【主权项】:
一种长焰煤干馏配煤炼焦工艺,其特征在于:首先将低灰、低硫、高灰熔点的长焰煤干馏成半焦并破碎到粒度小于5mm,然后将长焰煤干馏后生成的半焦以20%‑40%的重量比与主焦煤30‑40%、肥煤20‑30%、气煤5‑10%、其他煤5%,合计各组分重量为100%,混匀,一起装入焦炉进行高温干馏10‑30小时成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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