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调整便携式终端的振铃强度的装置及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010623030.X | 申请日: | 2010-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72088B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25 |
发明(设计)人: | 李焕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三星通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M1/725 | 分类号: | H04M1/725 |
代理公司: | 北京铭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6 | 代理人: | 郭鸿禧;张军 |
地址: | 510663 广东省广州***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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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调整便携式终端的振铃强度的装置及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步骤:检测环境亮度值、环境噪音值以及便携式终端的抖动程度值;根据环境亮度值、环境噪音值和抖动程度值的综合影响来调整振铃强度,其中,振铃强度表示振动强度和/或铃声音量。本发明能够精确的判断便携式终端所处的环境,能够提高提醒或报警的效率,并且可避免不必要的提醒或报警对用户的干扰。 | ||
搜索关键词: | 调整 便携式 终端 振铃 强度 装置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调整便携式终端的振铃强度的方法,包括步骤:检测环境亮度值、环境噪音值以及便携式终端的抖动程度值;根据环境亮度值、环境噪音值和抖动程度值的综合影响来调整振铃强度,其中,振铃强度表示振动强度和/或铃声音量,其中,根据环境亮度值、环境噪音值和抖动程度值的综合影响来调整振铃强度的步骤包括:确定环境亮度值是否小于第一亮度阈值,环境噪音值是否小于第一噪音阈值,并且抖动程度值是否小于第一抖动阈值;如果环境亮度值小于第一亮度阈值,环境噪音值小于第一噪音阈值,并且抖动程度值小于第一抖动阈值,则将振铃强度设置为第一振铃强度;如果环境亮度值小于第一亮度阈值、环境噪音值小于第一噪音阈值和抖动程度值小于第一抖动阈值中的至少一个不成立,则根据环境亮度值、环境噪音值和抖动程度值中的一个或两个确定基本振铃强度,根据环境亮度值、环境噪音值和抖动程度值中的其余值确定振铃强度的增量,并将振铃强度设置为确定的基本振铃强度与确定的振铃强度的增量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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