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有机化工生产中产生的二氧化硫尾气的回收利用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019026049.3 | 申请日: | 2010-02-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45298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6-23 |
发明(设计)人: | 邵百金;徐江勇;陈小勇;汪妙根;王狄炯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吉华化工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D53/50 | 分类号: | B01D53/50;C01B17/76 |
代理公司: | 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 32207 | 代理人: | 黄嘉栋 |
地址: | 224555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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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有机化工生产中产生的二氧化硫尾气的回收利用方法,它是先将产生的二氧化硫的尾气经冷凝脱水后,再用浓硫酸干燥,使水分降低到0.10g/m3以下,然后进入硫磺制酸系统焚硫炉回收利用。本发明的有机化工生产中产生的二氧化硫尾气的回收利用方法,彻底消除了二氧化硫尾气带来的环境污染,改善了操作工人的劳动环境,避免了有害气体对人体的伤害,同时作为生产硫酸的原料,为企业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有机化工 生产 产生 二氧化硫 尾气 回收 利用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有机化工生产中产生的二氧化硫尾气的回收利用方法,其特征是它由下列步骤组成:步骤1、从化工生产设备中排出的含二氧化硫、硫酸雾、水蒸汽和夹带少量有机物的尾气,经引风机1收集后,进入冷凝器2降温到80℃以下;步骤2、经冷凝后的尾气进入气液分离器3,将酸水与二氧化硫气体分离,气体进入干燥塔5,用≥93%浓硫酸进行干燥,使气体中的含水量降至0.10g/m3以下;步骤3、从干燥塔5出来的气体通过硫磺制酸装置的鼓风机7进入焚硫炉,焚硫炉温度≥1000℃,废气中的有机物可以基本烧尽被焚烧分解,经处理的二氧化硫与硫磺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硫一起进入其后的硫酸生产装置,生产工业硫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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