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后视镜指示警示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020002527.5 | 申请日: | 2010-01-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77797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2-22 |
发明(设计)人: | 林子堂 | 申请(专利权)人: | 林子堂 |
主分类号: | B60Q1/34 | 分类号: | B60Q1/34;B60R1/12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平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1239 | 代理人: | 孙刚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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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为一种后视镜指示警示装置,其适用装设于一车辆上,包含有一后视镜及一指示警示装置,其中后视镜具有一在弧形面与底交接处且朝向地面的第一槽口,以及一装设一镜面朝外的镜体单元的开口的一壳体,而指示警示装置由一发光装置或一电子板其中之一构成,且由壳体上的第一槽口延伸出;当车辆的车灯启动时,指示警示灯及发出光亮并保持恒亮,藉此透过指示警示装置可让对向来车的驾驶者注意本车动作,且因该第一槽口位于该壳体弧形面一侧,致使该指示警示装置恒亮之时不会影响到驾驶人行车时的注意力,但可对后方车辆驾驶者做出警示。 | ||
搜索关键词: | 后视镜 指示 警示 装置 | ||
【主权项】:
一种后视镜指示警示装置,其适用于装设在一车辆上,其特征在于,至少包含:一后视镜,具有一在弧形面与底面交接处且朝向地面的第一槽口,以及一装设一镜面朝外的镜体单元的开口的一壳体;以及一指示警示装置,由一发光装置或一电子板其中之一构成,且由该第一槽口延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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