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后视镜指示警示装置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1020002527.5 申请日: 2010-01-22
公开(公告)号: CN201677797U 公开(公告)日: 2010-12-22
发明(设计)人: 林子堂 申请(专利权)人: 林子堂
主分类号: B60Q1/34 分类号: B60Q1/34;B60R1/12
代理公司: 北京天平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1239 代理人: 孙刚
地址: 中国台*** 国省代码: 中国台湾;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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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实用新型为一种后视镜指示警示装置,其适用装设于一车辆上,包含有一后视镜及一指示警示装置,其中后视镜具有一在弧形面与底交接处且朝向地面的第一槽口,以及一装设一镜面朝外的镜体单元的开口的一壳体,而指示警示装置由一发光装置或一电子板其中之一构成,且由壳体上的第一槽口延伸出;当车辆的车灯启动时,指示警示灯及发出光亮并保持恒亮,藉此透过指示警示装置可让对向来车的驾驶者注意本车动作,且因该第一槽口位于该壳体弧形面一侧,致使该指示警示装置恒亮之时不会影响到驾驶人行车时的注意力,但可对后方车辆驾驶者做出警示。
搜索关键词: 后视镜 指示 警示 装置
【主权项】:
一种后视镜指示警示装置,其适用于装设在一车辆上,其特征在于,至少包含:一后视镜,具有一在弧形面与底面交接处且朝向地面的第一槽口,以及一装设一镜面朝外的镜体单元的开口的一壳体;以及一指示警示装置,由一发光装置或一电子板其中之一构成,且由该第一槽口延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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