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交流互动功能的电视无效
申请号: | 201020103427.1 | 申请日: | 2010-01-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57190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1-24 |
发明(设计)人: | 李锐 | 申请(专利权)人: |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73 | 分类号: | H04N7/173;H04L12/58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康弘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247 | 代理人: | 胡朝阳;孙洁敏 |
地址: | 518055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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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具有交流互动功能的电视,包括:电视网络、通过光缆与电视网络连接的电视终端,其中,所述的电视终端安装有互动交流模块和输入接口。本实用新型可让观众自由方便地组成电视节目观看组群,统一观看某一节目,并通过电视传导的语音和文字进行实时交流互动。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交流 互动 功能 电视 | ||
【主权项】:
一种具有交流互动功能的电视,包括:电视网络、通过光缆与电视网络连接的电视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电视终端安装有互动交流模块和输入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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