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烟花鞭炮生产场地的防爆建筑无效
申请号: | 201020176004.2 | 申请日: | 2010-04-2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71389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2-15 |
发明(设计)人: | 吴宗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遵义县乌江烟花爆竹厂 |
主分类号: | E04H9/14 | 分类号: | E04H9/14 |
代理公司: | 遵义市遵科专利事务所 52102 | 代理人: | 刘学诗 |
地址: | 563100 *** | 国省代码: | 贵州;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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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烟花鞭炮生产场地的防爆建筑,由隔离土山堡取代隔离墙,平面布局结构由人工修筑的多排隔离土山堡与车间厂房间隔交错排列,使隔离土山堡与车间厂房成网格状相间分布,车间设置于两隔离土堡之间的凹洼地内,排与排之间设有运输通道。本实用新型彻底的解决了一个车间发生意外,不会影响到其他车间。防隔爆效果好,做到万无一失,可将事故的损失降至最低,避免了一处发生意外事故,全厂覆没的严重后果。 | ||
搜索关键词: | 烟花 鞭炮 生产 场地 防爆 建筑 | ||
【主权项】:
烟花鞭炮生产场地的防爆建筑,由人工修筑隔离土山堡(2)取代隔离墙,其特征在于:平面布局结构设置在场地上的多排隔离土山堡(2)与车间厂房(1)间隔交错排列,使隔离土山堡(2)与车间厂房(1)成网格状相间分布,车间厂房(1)设置于两隔离土山堡(2)之间的凹洼地内,排与排之间设有运输通道(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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