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变形玩具有效
申请号: | 201020250121.9 | 申请日: | 2010-06-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1969332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9-14 |
发明(设计)人: | 三宅智也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多美 |
主分类号: | A63H3/04 | 分类号: | A63H3/04;A63H3/36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严志军;杨楷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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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可变形玩具,其可在不受用户任何直接碰触的情况下变形,显示在玩具形态变化之前为不可见的视觉信息,并且具有除了形态变化之外的游戏元素。在第一形态和第二形态之间进行可逆转变的该可变形玩具包括玩具主体、限制机构和变形激活体,玩具主体改变其形态以形成第一形态和第二形态,限制机构限制了玩具主体的形态变化,变形激活体用于检测来自外界的物理刺激并释放限制机构的限制。玩具主体包括在其上具有视觉信息的显示体,并且显示体布置在如下位置,在第一形态中,显示体的视觉信息对于用户是不可见的,而在第二形态中,显示体的视觉信息对于用户是可见的。 | ||
搜索关键词: | 变形 玩具 | ||
【主权项】:
一种可变形玩具,其在第一形态和第二形态之间可逆地转变,所述可变形玩具包括:玩具主体,其改变形态以形成所述第一形态和所述第二形态;限制机构,其限制了所述玩具主体从所述第一形态至所述第二形态的形态变化;和变形激活体,其用于检测来自外界的物理刺激并释放所述限制机构的限制;其特征在于,所述玩具主体包括在其上具有视觉信息的显示体,并且所述显示体设置在这样的位置,使得在所述第一形态中,所述显示体的视觉信息对于用户是不可见的,而在所述第二形态中,所述显示体的视觉信息对于用户是可见的;在所述第一形态中,所述变形激活体由所述玩具主体支承以来回滑动;所述玩具主体包括用于支承所述变形激活体的主体部分和用于支承所述主体部分以使所述主体部分可在竖直方向上翻转的底座体,并且当所述主体部分向下翻转时,所述玩具主体形成所述可变形玩具的所述第一形态;当所述变形激活体向后滑动时,所述限制机构的限制被释放,所述主体部分相对于所述底座体向上翻转,并且相对于所述底座体变成直立状态,使得所述玩具主体形成所述可变形玩具的所述第二形态;并且当所述主体部分向上翻转时,所述显示体定位在所述玩具主体的前表面中,该前表面能够通过俯视而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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