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低焦油生物质燃气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020297123.3 | 申请日: | 2010-08-1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785366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4-06 |
发明(设计)人: | 孙令辉;高立军;李军;李刚;黄丽萍 | 申请(专利权)人: | 孙令辉 |
主分类号: | C10J3/84 | 分类号: | C10J3/84;C10K1/00 |
代理公司: | 沈阳亚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21107 | 代理人: | 郭元艺 |
地址: | 110032 辽宁省***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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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属生物质燃气设备领域,尤其涉及低焦油生物质燃气系统,包括生物质气化炉及净化系统;净化系统包括初级净化单元(1)、核心净化单元(2)及辅助净化单元(13);初级净化单元(1)的上部经连通管(4)与核心净化单元(2)的顶部相通;核心净化单元(2)包括滤缸(6)、过滤筒(7);在过滤筒(7)内设有排气管(8);在过滤筒(7)内设有滤材(10);在滤缸(6)内装有过滤介质(11);在滤缸(6)的顶部设有净化出口(12);净化出口(12)经连通导管(14)与辅助净化单元(13)的底部相通。本实用新型因采用净化单元及辅助净化单元,其终端燃气的焦油含量大幅度降低,净化效率显著提高。 | ||
搜索关键词: | 焦油 生物 燃气 系统 | ||
【主权项】:
一种低焦油生物质燃气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生物质气化炉及净化系统;所述生物质气化炉的出气口与净化系统的入气口相通;所述净化系统包括:初级净化单元(1)及核心净化单元(2);所述初级净化单元(1)的上部经连通管(4)与核心净化单元(2)的顶部相通;在所述初级净化单元(1)内设有隔板式净化机构(3)及喷淋机构(5);所述核心净化单元(2)包括滤缸(6)、位于所述滤缸(6)内的过滤筒(7);在所述过滤筒(7)内设有排气管(8);所述连通管(4)的端部与排气管(8)的端部相接;在所述排气管(8)上设有排气孔(9);在所述过滤筒(7)内设有滤材(10);在所述滤缸(6)内装有过滤介质(11);在所述滤缸(6)的顶部设有净化出口(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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