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烟尘消除炉无效
申请号: | 201020298365.4 | 申请日: | 2010-08-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80379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2-22 |
发明(设计)人: | 郑自利 | 申请(专利权)人: | 郑自利 |
主分类号: | F23G7/00 | 分类号: | F23G7/00;B01D50/00 |
代理公司: | 岳阳市科明专利事务所 43203 | 代理人: | 彭乃恩;陈庆元 |
地址: | 414400 湖***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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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烟尘消除炉,其第一次烟尘过滤室设在焚烧室上部,包括至少二层烟尘过滤板,且每层过滤板之间错开设有过烟道,使第一次烟尘过滤室形成S型烟气通道;第二次烟尘过滤室设置在焚烧室与第一次烟尘过滤室的一侧,室内上部为设置有高速风机的储烟室,底部设置烟尘再循环室,中部设置连通储烟室和烟尘再循环室的烟尘过滤布袋;所述的焚烧室顶部设置烟气进入第一次烟尘过滤室的进烟口,第一次烟尘过滤室的顶部设置连通第二次烟尘过滤室的过烟口,排烟管设置在第二次烟尘过滤室外壁,将经烟尘过滤布袋净化后的烟气排出室外。本实用新型体小量轻,可以移动,造价低,操作简便、效果好,适用性很广泛。 | ||
搜索关键词: | 烟尘 消除 | ||
【主权项】:
一种烟尘消除炉,其特征在于它为厚热板焊接而成的底部设万向轮(21)的可移动炉体式结构,炉体包括物料焚烧室(1)、第一次烟尘过滤室、第二次烟尘过滤室、进水管(10)、出水管(11)、排烟管(9)和未净化气体循环管(20),其中:第一次烟尘过滤室设在焚烧室(1)上部,包括至少二层烟尘过滤板(2),且每层过滤板(2)之间错开设有过烟道(3),使第一次烟尘过滤室形成S型烟气通道;第二次烟尘过滤室设置在焚烧室(1)与第一次烟尘过滤室的一侧,室内上部为设置有高速风机(4)的储烟室(16),底部设置烟尘再循环室(6),中部设置连通储烟室(16)和烟尘再循环室(6)的烟尘过滤布袋(5);所述的焚烧室(1)顶部设置烟气进入第一次烟尘过滤室的进烟口(7),第一次烟尘过滤室的顶部设置连通第二次烟尘过滤室的过烟口(8),排烟管(9)设置在第二次烟尘过滤室外壁,将经烟尘过滤布袋(5)净化后的烟气排出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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