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灯具连杆机构无效
申请号: | 201020519484.8 | 申请日: | 2010-09-07 |
公开(公告)号: | CN201811113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4-27 |
发明(设计)人: | 李栋梁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广中电子电器配件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9/00 | 分类号: | F21S9/00;F21V21/26;F21V23/00 |
代理公司: | 上海翼胜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18 | 代理人: | 翟羽 |
地址: | 201018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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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灯具连杆机构,至少包含一灯身,所述灯身包含:一第一连杆,采用导电材料制成,其表面设有绝缘层;一第二连杆,采用导电材料制成,其表面设有绝缘层,且所述第二连杆与所述第一连杆并排设置;一电源部件,设置于所述灯身底部;以及一灯头,设置于所述灯身顶部,且包含至少一照明器件;所述电源部件的正、负极分别连接所述第一连杆和第二连杆,所述电源部件、第一连杆、照明器件以及第二连杆共同组成一回路。 | ||
搜索关键词: | 灯具 连杆机构 | ||
【主权项】:
一种灯具连杆机构,至少包含一灯身,其特征在于,所述灯身包含:一第一连杆,采用导电材料制成,其表面设有绝缘层;一第二连杆,采用导电材料制成,其表面设有绝缘层,且所述第二连杆与所述第一连杆并排设置;一电源部件,设置于所述灯身底部;以及一灯头,设置于所述灯身顶部,且包含至少一照明器件;所述电源部件的正、负极分别连接所述第一连杆和第二连杆,所述电源部件、第一连杆、照明器件以及第二连杆共同组成一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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