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网络回传功能的数字电视机无效
申请号: | 201020537186.1 | 申请日: | 2010-09-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1789566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4-06 |
发明(设计)人: | 王笑;杨勇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44 | 分类号: | H04N5/44;H04N7/26;H04L29/00 |
代理公司: | 青岛联智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7101 | 代理人: | 邵新华 |
地址: | 266555 山东省青***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具有网络回传功能的数字电视机,包括高频头、与高频头连接的解调芯片和与所述解调芯片相连接的主芯片;所述主芯片连接网络适配器,并通过网络适配器与设置在电视机壳体上的网口相连接。本实用新型通过在电视机中增加网络回传通道,当用户通过电视机观看带有定制信息的节目时,无需通过其它设备重新上网操作,直接通过电视机遥控器或者按键板输入定制信息,进而通过电视机网口发送出去,即可完成网络定制操作,由此实现了数字电视机与网络的互动功能,方便了用户的操作。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网络 传功 数字 电视机 | ||
【主权项】:
一种具有网络回传功能的数字电视机,包括高频头、与高频头连接的解调芯片和与所述解调芯片相连接的主芯片;其特征在于:所述主芯片连接网络适配器,并通过网络适配器与设置在电视机壳体上的网口相连接。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经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1020537186.1/,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电动机智能监控保护装置
- 下一篇:高功率圆柱形锂离子电池负极引出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