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移动灯泡与使用其的照明设备无效
申请号: | 201020549721.5 | 申请日: | 2010-09-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884957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6-29 |
发明(设计)人: | 林文翔;李柏纬;高志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旭丽电子(广州)有限公司;光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L4/08 | 分类号: | F21L4/08;F21V29/00;F21V23/00;F21V23/04;F21V21/14;F21V14/06;H05B37/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陈小雯 |
地址: | 510663 广东省广州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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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揭示一种移动灯泡与使用其的照明设备,移动灯泡内置有充电电池,发光装置的电源选择性的来自于该充电电池或交流电源,使用者可以从插座旋下移动灯泡作为紧急照明使用。移动灯泡也可具有机械调光或是触控功能,可以旋转透光灯罩来调整亮度或是经由触控移动灯泡的壳体开启或关闭移动灯泡。 | ||
搜索关键词: | 移动 灯泡 使用 照明设备 | ||
【主权项】:
一种移动灯泡,其特征在于该移动灯泡包括:灯泡主体,具有壳体与发光装置,该灯泡主体经由一电源输入端接收一交流电源;充电电池,设置于该灯泡主体中,其中该发光装置的电源选择性的来自于该充电电池或该交流电源;触控电路,设置于该灯泡主体之中并电连接至该壳体以接收一触控信号;以及驱动电路,耦接于该触控电路、该充电电池、该电源输入端与该发光装置,根据该触控信号决定开启或关闭该发光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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