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利用食用油瓶作容器制作泡菜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10025807.7 | 申请日: | 2011-01-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99833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25 |
发明(设计)人: | 胡建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鄂州农香食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J47/02 | 分类号: | A47J47/02;A23L1/21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3604***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权利要求书: | 暂无信息 | 说明书: | 暂无信息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利用食用油瓶作容器制作泡菜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利用废弃的食用瓶替代广口容器制作泡菜,具有清洁、简便、成本低、美丽实用的优点,广泛适用于家庭、酒店、加工企业应用,能作为馔赠佳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利用 食用油 容器 制作 泡菜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利用食用油瓶作容器制作泡菜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利用食用油瓶替代广口容器制作泡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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