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降低烟薰腊制品中亚硝酸盐产生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10039933.8 | 申请日: | 2011-02-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60654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8-24 |
发明(设计)人: | 陆超 | 申请(专利权)人: | 陆超 |
主分类号: | A23L1/318 | 分类号: | A23L1/318 |
代理公司: | 桂林市华杰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5112 | 代理人: | 罗玉荣 |
地址: | 541600 广西壮族自***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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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降低烟薰腊制品中亚硝酸盐产生的方法,该方法采用分步腌制冷藏处理、速成烟薰腊制和冷冻贮藏腊制品相结合。本方法的积极效果是:(1)腌制过程中不加硝酸盐或亚硝酸盐;(2)加工过程中先高温进行熟化处理,能抑制细菌生长,降低亚硝酸盐的产生;(3)分步腌制冷藏处理,能抑制细菌生长,降低亚硝酸盐的产生;(4)冷冻贮藏时间长,一年四季随时随地可以吃到含亚硝酸盐量较低的烟薰腊制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降低 烟薰腊 制品 中亚 硝酸盐 产生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降低烟薰腊制品中亚硝酸盐产生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1)分步腌制冷藏处理:先干腌制:将腊制调料擦抹在肉条上腌制17‑19小时;后酒洗腌制:用50‑55°的白酒进行酒洗干腌制的肉条,酒洗后将肉条置于容器中再腌制12小时;在腌制过程中,如果天气温度高于8℃时,腌制好的肉坯要立即放进冷藏室,冷藏温度1‑8℃;(2)速成烟薰:将混合腌制的肉条放入烟薰房或烤箱中,先控制温度70℃,薰制5小时,进行熟化处理;然后进行烘干增香处理,温度控制50℃以下再薰19小时,制得烟薰腊制品成品;(3)冷冻贮藏:将速成烟薰腊制品成品立即放入冰箱或冰柜或冷库贮藏,冷冻温度为0至‑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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