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废旧荧光粉回收再利用加工工艺无效
申请号: | 201110052684.6 | 申请日: | 2011-03-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53676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9-05 |
发明(设计)人: | 于明子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西美的贵雅照明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9K11/01 | 分类号: | C09K11/01 |
代理公司: | 鹰潭市博惠专利事务所 36112 | 代理人: | 周少华 |
地址: | 33540*** | 国省代码: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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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废旧荧光粉回收再利用加工工艺,先制作溶剂,所述溶剂由水、胶和三氧化二铝三种原料按20-30∶17.5-30∶6.5-15的重量比配置而成,将溶剂放入搅拌机上搅拌,在搅拌过程中缓慢的放入废旧荧光粉,搅拌30分钟后再放入辅助剂再搅拌4小时即可制得可重新利用的荧光粉,本加工工艺具有操作简单、回收率高、产品性能好等特点,其加工出来的荧光粉的性能与现有的荧光粉相同。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废旧 荧光粉 回收 再利用 加工 工艺 | ||
【主权项】:
一种废旧荧光粉回收再利用加工工艺,其具体工艺如下:先制作溶剂,所述溶剂由水、胶和三氧化二铝三种原料按20‑30∶17.5‑30∶6.5‑15的重量比配置而成,所述水为去离子水,所述胶为C2H2O,将溶剂放入搅拌机上搅拌,在搅拌过程中缓慢的放入废旧荧光粉,所述溶剂的用量是废旧荧光粉用量的0.89‑1.5倍,搅拌30分钟后再放入辅助剂再搅拌4小时,所述辅助剂根据不同的废旧荧光粉其成份和用量有所不同,具体如下:(1)当废旧荧光粉是从螺旋节能灯管回收的揩粉时,辅助剂由乙醇胺、分散剂和亲水剂配置而成,其用量为废旧荧光粉的重量的0.022倍,所述乙醇胺、分散剂和亲水剂的配比为100∶5∶5;(2)当废旧荧光粉是从Ф12U节能灯管中回收的揩粉时,辅助剂由乙醇胺、分散剂和消泡剂配置而成,其用量为废旧荧光粉重量的0.09倍,所述乙醇胺、分散剂和消泡剂的配比为150∶0.0625∶300;(3)当废旧荧光粉是从大功率U型节能灯管回收的揩粉时,辅助剂由乙醇胺和消泡剂配置而成.其用量为废旧荧光粉重量的0.12倍,所述乙醇胺和消泡剂的配比为3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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