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动工具无效
申请号: | 201110067536.1 | 申请日: | 2011-03-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89049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9-26 |
发明(设计)人: | 陈国军;诸玮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3D47/02 | 分类号: | B23D47/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15123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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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电动工具,包括壳体,收容于所述壳体的电机,由所述电机驱动的具有切割方向的切割元件,与所述壳体连接并具有用于抵靠在待加工工件上的抵靠面的底板,所述底板安装有导向滚动装置,所述导向滚动装置包括至少两个滚动件,所述滚动件定义至少一个导向面或导向线,所述导向面或导向线用于与垂直于所述抵靠面的基准面配合。通过将所述导向线或导向面与操作者自备基准件的基准面配合来引导电动工具切割直线,不仅避免购买特制的切直线导轨附件,而且提高了工作效率,使用户操作起来更加方便。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工具 | ||
【主权项】:
一种电动工具,包括:壳体;收容于所述壳体内的电机;由所述电机驱动并用于切割待加工工件的切割元件,切割元件具有切割方向;底板,与所述壳体连接并具有用于抵靠在待加工工件上的抵靠面;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安装有导向滚动装置,所述导向滚动装置包括至少两个滚动件,所述滚动件定义至少一个导向面或导向线,所述导向面或导向线能够与垂直于所述抵靠面的基准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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